| 货物名称: | 惠州石化芳烃联合装置吸附塔 |
| 交货期: | 13个月 |
| 数量: | 1台 |
| 交货地点: | 投标人制造厂码头舱底交货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是在现有原油加工能力2200万吨/年不变条件下,进行的产品结构优化及质量升级项目,主要目的是应对即将颁布实施的汽油、车用柴油国VI标准,同时优化产品增产芳烃产品和乙烯原料,降低汽柴油产品比例。本设计包括新建芳烃联合装置、连续重整装置、加氢裂化等装置,并配套建设相应的储运、公用工程系统等辅助设施。 |
| 项目所在地: |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资格要求: | 一、资格、资质要求: (1) 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2) 投标人具有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A1级压力容器制造及设计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 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时间应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6年~2018年)审计报告及相应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二、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业绩: 投标人近10年在中国境内芳烃联合装置中具有直径不小于10000mm的吸附塔整体销售业绩。 投标人所提交的销售合同至少须包含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装置名称、货物名称、设备型号等内容。如果合同内容本身不能涵盖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装置名称、货物名称、设备型号等内容的,需在投标文件中进一步提供其他支持材料的复印件(如图纸、用户证明或公开发行的信息等),以证明投标所提供的业绩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未提供相关合同(含相关技术附件)的复印件,或所提供的上述合同及其他支持材料中无法验证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装置名称、货物名称、设备型号等内容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19年12月24日到2019年12月31日 |
|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
| 招标文件价格: | 2000.0元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0年01月14日 10时00分 |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1月14日 10时00分 |
| 开标地点: |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
| 发布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
| 特殊说明: | 标书费采用银行电汇,通过投标人的基本银行帐户递交至以下账户: 户名: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王府井金街支行 账号(虚拟子账号):9558830200999020548 标书费需注明: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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