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货物名称: | 柴油发电机组 |
| 交货期: | 2020年12月12日 |
| 数量: | 1套 |
| 交货地点: | 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滨海港开发区施工现场 |
| 项目概况: | 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采办共享中心(招标机构)受中海油石化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现对江苏滨海液化天然气(LNG)项目接收站工程项目所需柴油发电机组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
| 项目所在地: | 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滨海港开发区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资格要求: | 1、资质要求: A. 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一般纳税人证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三证合一版营业执照代替三小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B. 投标人应提供制造商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制造商(适用于中国境内制造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应可以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 C. 代理商要求:如果投标人所投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的同意以及证明其在本次投标中唯一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 2、业绩要求: A.制造商自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具备至少一台应急柴油发电机组(主用功率大于等于2000kW)供货业绩(合同证明,至少包括双方签字页、制造商名称、供货清单等),且稳定运行两年及以上。 B.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合同复印件(含首页、签字页及技术附件)、最终接收证书或最终调试报告或用户运行证书、其他证明材料等。业绩证明文件至少体现:工程项目、设备名称、制造商名称、技术规格、设备数量等。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验证所属工程项目、设备名称、制造商名称、技术规格、设备数量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C. 投标人须对自己提供的业绩负责,一旦被评标委员会评定为虚假业绩的,即:1)扣除其投标保证金;2)在海油系统通报;3)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追究其违约责任。 其他要求: 1、柴油机制造商推荐康明斯、卡特彼勒、MTU或同等档次及以上的制造商;发电机制造商推荐利莱森玛、斯坦福、卡特彼勒或同等档次及以上的制造商;控制系统制造商推荐康明斯、MTU、卡特彼勒、科勒或同等档次及以上的制造商。 2、招标文件(包括所有附件)中所有标注“★”的均为关键性条款,任何对关键性条款的偏离都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0年04月03日到2020年04月10日 |
|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
| 招标文件价格: | 2000.0元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0年04月24日 10时00分 |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4月24日 10时00分 |
| 开标地点: |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
| 发布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
| 特殊说明: | 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2.汇款时请投标人备注相关信息,即:招标编号-采办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或标书款。户名: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王府井金街支行账号(虚拟子账号):95588302009990205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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