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一艘满载27.9万吨进口原油的油轮过驳子船顺利靠泊中石油码头,经钦州港海关查检符合要求并取样后,当即卸货入库。这标志着进口原油“先放后检”模式在广西口岸启动实施。
进口原油“先放后检”,是指进口原油经海关现场进行信息核查、取制样等检查符合要求后,即可卸货、转运。海关实验室检测以及合格评定环节可以在卸货、转运工作开始后实施。根据海关总署公告,10月1日起海关将进口原油检验监管方式调整为“先放后检”,新模式将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压缩原油进口通关时间和成本,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此次监管方式调整,将进口原油的实验室检测、合格评定与货物卸货、转运作业两个过程,从原有的串联模式调整为并联模式。”据钦州港海关监管科长黎雪琅介绍,调整后,进口原油经现场查检和取样后即可卸船、提离口岸监管场所,可缩短油船在港时间2-3天。
“海关新的监管模式实施后,公司原油疏港效率将进一步提升,物流、仓储费用将进一步压缩,预计未来一年可节约相关费用近千万元。”中石油广西石化公司工程师赵云说,进口原油“先放后检”监管方式的实施,解决了进口原油长时间占用港口罐容的问题,大幅提升原油码头卸货能力和输港效率。
据介绍,钦州港口岸已连续8年成为全国海上原油过驳第一大港,去年口岸进口原油总计42船次,共计957万吨。今年前9个月,进口原油总计27船次,累计642万吨,是该口岸进口量值排名第一的大宗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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